在中国法律中,婚姻过错方是否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过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然而,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从这些规定来看,婚姻中的过错方依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但在实际分割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到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对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惩罚。例如,在分配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分得更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的分割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财产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因此,若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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