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的产假政策如下:

1. **产假时间**: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女性职工生育第一胎和第二胎的产假均为98天。此外,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生育补贴**:在宁夏,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在生育第二胎时,可以享受以下补贴:
- **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支付期限与产假时间一致。
- **一次性生育补助**:部分地方还会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但补助金额和发放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
具体补贴标准和发放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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