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清明祭扫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开展2021年清明祭扫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共筑精神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
三、活动地点
全市各革命烈士陵园、纪念堂、公墓等场所
四、活动内容
1. 网上祭扫:鼓励广大市民通过网上祭扫平台,向革命先烈献花、留言,表达哀思。
2. 社会公祭: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在革命烈士陵园举行公祭活动,缅怀先烈。
3. 家庭追思:倡导市民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家庭追思会等形式,寄托哀思。
4. 环保祭扫:倡导文明祭扫,减少烟尘污染,提倡使用鲜花、丝带等环保祭扫用品。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祭扫活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祭扫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人员管控,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3.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明祭扫活动的意义,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4. 严格活动纪律。参与祭扫活动的全体人员要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现场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清明祭扫活动,共同营造缅怀先烈、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清明祭扫活动安排表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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