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中国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尚书制度沿袭自明朝,设有六部尚书,每部尚书负责管理相应的事务。以下是清朝六部及其尚书:

1. **吏部尚书**:负责官员的选拔、考核、任免等事务。
- 清朝初期至乾隆年间,吏部尚书多为满洲贵族担任。
- 后期,汉人逐渐增多。
2. **户部尚书**:负责财政、税收、户籍等事务。
- 户部尚书在清朝历史上多次更换,但多为满洲贵族。
3. **礼部尚书**:负责礼仪、教育、科举等事务。
- 礼部尚书在清朝初期由满洲贵族担任,后期逐渐由汉人担任。
4. **兵部尚书**:负责军事、兵役、武官等事务。
- 兵部尚书在清朝初期多为满洲贵族,后期逐渐有汉人担任。
5. **刑部尚书**:负责司法、刑罚、狱政等事务。
- 刑部尚书在清朝初期由满洲贵族担任,后期逐渐由汉人担任。
6. **工部尚书**:负责工程、农业、水利等事务。
- 工部尚书在清朝初期由满洲贵族担任,后期逐渐由汉人担任。
需要注意的是,清朝尚书职位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可能会因皇帝的旨意、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动。此外,除了六部尚书,清朝还有其他一些尚书职位,如理藩院尚书、都察院尚书等,它们分别负责边疆事务和监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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