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1. 自1936年1月1日以来,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按照当时法律、政策规定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的,未补办结婚登记但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即使没有结婚证,也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对于有孩子但没有结婚证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条件,那么也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如果想要离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协商离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认定和处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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