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赠与物的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赠与物的性质**:
- **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赠与物未明确表示为赠与特定一方,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个人财产**:如果赠与物明确表示为赠与特定一方,或者赠与物来源于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个人继承或赠与所得),则可能视为个人财产。
2. **赠与物的处理**:
- **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中的赠与物。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 **个人财产**:如果赠与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归赠与方所有。
3.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 **特殊情况**:
- 如果赠与物是为了特定目的(如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离婚时可能需要考虑这些特殊情况。
总之,婚姻期间赠与物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赠与物的性质、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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