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关于2021年新婚姻法中房产的相关规定:

1.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财产性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该房产通常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房产分割**:在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是,法院也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贡献等因素,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4. **房产的出资来源**: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置,并且出资完全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5. **房产赠与和继承**:如果是通过赠与或者继承获得的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一方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并由法院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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