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姻家庭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关于房产的条款包括以下几点:

1. **共有财产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个人财产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房产分割**: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一般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 均等分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夫妻双方应平均分割房产;
- 公平分割: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如需要抚养子女、有经济困难等),可以适当多分。
4. **房产赠与或买卖**: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或卖给第三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赠与或买卖行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否则该行为一般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款为一般性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个案而异。在实际操作中,如有涉及房产的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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