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了婚姻忠诚原则,实施了出轨、遗弃、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或违反婚姻道德的行为的一方。

在中国法律中,婚姻过错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出轨**: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2. **遗弃**:一方对家庭或对方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
3. **家庭暴力**: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或者性方面的暴力行为。
4. **虐待家庭成员**: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或者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如辱骂、恐吓、殴打等。
5. **重婚**:一方已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与他人事实婚姻。
6. **赌博、吸毒等恶习**:一方有严重的赌博、吸毒等恶习,严重影响家庭生活。
所谓“婚姻过错方”,就是指在这些情形中,实施了上述违法或违反婚姻道德行为的一方。在离婚案件中,婚姻过错方可能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比如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能会被少分甚至不分;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更多的抚养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法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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