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通常指的是在婚姻关系中,有过错行为的一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婚姻过错行为:

1. **重婚**:已婚一方又与他人结婚。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已婚一方与配偶之外的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3. **家庭暴力**:一方在家庭关系中实施身体伤害、精神虐待或其他形式的暴力。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在家庭关系中实施虐待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遗弃不管。
5. **与他人通奸**:已婚一方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
关于婚姻过错方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规定:
在中国,婚姻法对婚姻过错方有以下规定:
1. **离婚过错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婚姻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可能会对过错方的财产分割给予一定的限制或惩罚。
3. **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时,如果过错方有家庭暴力等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其获得子女抚养权。
4. **过错方的法律责任**:对于重婚等违法行为,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具体法律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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