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不配合警方通常指的是当事人拒绝或故意规避警方调查、取证等行为。以下是一些可能与不配合警方相关的罪名:

1. **妨碍公务罪**:如果当事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执行公务,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
2. **拒绝提供证据罪**: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材料。如果故意拒绝提供证据,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 **窝藏、包庇罪**:如果当事人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4. **虚假证言罪**: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判断造成误导,可能会被追究虚假证言罪。
5. **故意销毁证据罪**:当事人故意销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阻碍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可能构成故意销毁证据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罪名和处罚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和违法情节来决定。在法律实践中,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界定罪名。如果遇到相关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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