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中,“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对家庭其他成员负有扶养、赡养、抚养等义务,但是故意不履行这一义务的行为。

具体来说,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定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客观方面**:遗弃行为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故意不履行对其他成员的扶养、赡养、抚养义务。这包括不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不给予生活帮助、不进行必要的照顾等。
2. **主体方面**:遗弃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可以是夫妻双方,也可以是其他亲属,如父母与子女、成年子女与父母、兄弟姐妹等。
3. **主观方面**:遗弃行为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
4. **后果方面**:遗弃行为造成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困难,例如无法获得必要的食品、住所、医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对家庭成员进行遗弃,可能会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 **民事责任**:被遗弃的家庭成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负有义务的一方履行抚养、赡养或扶养义务。
- **行政责任**:对于遗弃行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 **刑事责任**:如果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如虐待家庭成员致使重伤、死亡等情况,行为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遗弃家庭成员是一种违反家庭成员间应尽义务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道德和家庭和谐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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