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期间购买的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的理赔款,在处理分割问题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夫妻共有财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因此,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其价值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保险类型**:
- **人寿保险**:如果保险合同受益人指定为夫妻双方或者未指定受益人,那么理赔款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财产保险**:如车险、家财险等,这类保险理赔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对特定财产损失的补偿。
3. **理赔款分割**:
- **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理赔款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受益人指定**:如果保险合同受益人明确指定了受益人,那么理赔款将直接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相关司法解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夫妻双方对保险理赔款的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总之,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以及理赔款如何分割,需要结合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受益人指定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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