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列传第一百零四中关于罗喻义和罗钦顺的理气观的翻译如下:

罗喻义和罗钦顺的理气观是明代哲学思想中的一部分,他们认为“理”是宇宙的根本原理,而“气”则是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以下是他们对理气观的具体阐述:
罗喻义认为,理是先于气而存在的,是宇宙的本源。他主张“理生气”,即理是气的本原,气是理的表现。在他看来,理是永恒不变的,而气则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他强调要顺应理的变化,以达到和谐的状态。
罗钦顺则认为,理和气是相互依存的,二者不可分割。他主张“气含理”,即气中包含着理,理在气中显现。他认为,理和气都是宇宙的本原,二者共同构成了宇宙的统一体。在他看来,理和气都是不断变化的,但它们的变化是有规律的,人们可以通过观察和领悟这些规律,来达到对宇宙的认识。
这两位哲学家的理气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们的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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