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祭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祭祀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祭祀,是指公民为了纪念先人、表达敬意或信仰而进行的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第三条 祭祀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财产、绿化环境和城市市容;
(二)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等;
(三)不得影响交通安全、生产生活、社会秩序;
(四)不得在夜间进行噪声较大的祭祀活动;
(五)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燃放;
(六)不得在山林、草原等火灾易发区域进行祭祀活动。
第四条 清明节扫墓活动期间,市民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祭祀活动;
(二)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等;
(三)不得影响交通安全、生产生活、社会秩序;
(四)不得在夜间进行噪声较大的祭祀活动;
(五)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燃放;
(六)不得在山林、草原等火灾易发区域进行祭祀活动。
第五条 市民在祭祀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文明祭祀,尊重逝者,不得喧哗、吵闹;
(二)使用环保祭祀用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在祭祀结束后,清理祭祀场地,保持环境卫生;
(四)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条 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祭祀活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祭祀活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祭祀行为;
(四)加强应急处置,确保祭祀活动安全有序。
第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关于清明节扫墓的公告
广大市民: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祀氛围,我市将开展清明节扫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扫墓时间:2023年4月4日至6日。
二、扫墓地点:全市各墓园、陵园。
三、注意事项:
1. 请遵守当地***及相关部门关于祭祀活动的规定,文明祭祀,尊重逝者。
2. 请使用环保祭祀用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请勿在墓地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确保祭祀活动安全有序。
4. 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卫生,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秦皇岛市人民***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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