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司名称的禁止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字和含义。
2. **国家名称和国旗、国徽等:** 公司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中央”等字样,也不得使用国旗、国徽的图案、字样或者其变形。
3. **党团组织名称:** 公司名称不得含有“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党团组织名称。
4. **行政区划名称:** 公司名称不得含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等行政区划名称。
5. **特定行业名称限制:** 对于特定行业,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其公司名称中不得随意使用“银行”、“保险”、“证券”等字样。
6. **虚假或夸大宣传:** 公司名称不得含有虚假或夸大宣传的成分,如“第一”、“最佳”、“唯一”等。
7. **损害公共利益:** 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公共利益的内容,如不道德、低俗、恶俗、迷信等。
8.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公司名称不得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或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以免造成混淆。
9. **含有数字、字母的限定:** 公司名称中含有的数字、字母应当与字义相符,不得单独使用。
10. **行政区划名称的缩写:** 公司名称不得含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等行政区划名称的缩写。
这些规定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公司名称混淆和滥用。企业在申请公司名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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