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我所掌握的最新信息(2023年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尚未被废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至第九条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很高,是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废止,则该司法解释仍然有效。如果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修改或废除,则应参照最新的法律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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