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暂行办法》,以下是一些军人婚姻法的新规定:

1.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定期调整。
2. **军人配偶就业权益保障**:军人配偶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地方居民同等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军人配偶随军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 **军人配偶住房保障**:军人配偶随军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军队住房。军队住房保障政策与地方住房保障政策相衔接。
4. **军人配偶医疗保健**:军人配偶随军后,可以参加军队医疗保健,享受军队医疗保健待遇。
5. **军人配偶子女教育**:军人配偶子女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优先安排进入优质教育资源。
6. **军人配偶就业创业支持**:鼓励和支持军人配偶就业创业,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培训、贷款等优惠政策。
7. **军人配偶随军调动**:军人配偶随军调动,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这些新规定旨在保障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提高军人家庭的生活质量,增强军人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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