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二孩和三孩生育津贴补贴政策如下:

1. **补贴标准**:
- 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具体比例通常为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左右。
- 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根据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来确定,通常是产假期间。
2. **领取条件**:
-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生育政策,即合法生育二孩或三孩。
- 在上海参保的女职工。
-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 **领取流程**:
- 女职工在符合生育条件前,需要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 女职工生育后,向单位提供出生证明、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 单位审核无误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生育津贴的申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女职工的银行账户。
4. **生育金的计算**:
- 生育金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 60% × 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来确定,一般为98天(顺产),剖腹产或难产等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40天。
请注意,具体的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查看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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