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威海市作为山东省下辖的地级市,在产假方面的规定与全国其他地区大体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职工生育二胎的产假天数如下:

- 产假基本天数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加上难产的增加天数(难产增加产假15天)。
- 以及符合条件可以增加的产假天数(晚育增加产假30天)。
因此,对于生育二胎的女职工来说,总的产假天数通常是:
98天(基本产假)+ 15天(产前休假)+ 15天(难产增加)+ 30天(晚育增加)= 148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应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的正式通知为准。如有最新变动,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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