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我国关于婚姻制度的基本法律,于1980年制定,2001年、2003年、2005年、2006年、2011年、2015年进行了六次修正。以下是2019年之前婚姻法的主要修正内容:

1. 2001年修正案:取消了关于结婚年龄的强制条件,改为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 2003年修正案:增加了关于重婚的禁止规定,对重婚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3. 2005年修正案:增加了关于家庭暴力的禁止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4. 2006年修正案:对离婚程序进行了调整,规定了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可以得到损害赔偿。
5. 2011年修正案:明确了关于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6. 2015年修正案:增加了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了细化。
在2019年之前,婚姻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已经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我国可能对婚姻法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婚姻法内容,请以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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