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及2020年的新规定如下:

1. 报销范围: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
2. 报销标准:
(1)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3)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4)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发放。
3. 2020年新规定:
(1)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提高至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扩大生育保险受益范围:将生育保险受益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及其配偶。
(3)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不变,职工缴纳比例由原来的0.5%提高至1%。
(4)简化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进一步简化,提高报销效率。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标准及新规定可能因当地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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