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禁止烧纸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减少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清明节期间环境安全,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禁止烧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时间: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
二、禁止区域:全市范围内所有区域。
三、禁止行为:禁止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山林、绿地、公园、居民小区等区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四、倡导文明祭祀: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五、法律责任:违反本通知规定,在禁止区域、禁止时间内烧纸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相互告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环境卫生。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XX市民政局
XX市公安局
XX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年3月30日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通知,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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