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天津市关于二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如下:

1. **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生育二胎的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2.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发放。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发放。
3. **发放期限**: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正常情况下,女职工的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
4.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占用职工个人工资。
5. **生育津贴申领**:职工生育后,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手续。
6. **特殊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女职工,如多胞胎生育等,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查看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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