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的二胎生育津贴政策主要是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执行的。以下是2021年江苏省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和相关政策:

1. 发放标准:
-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金额是按照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发放比例是按月工资的100%发放,也就是说,生育津贴等同于职工产假前工资。
2. 产假时间:
- 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产假为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30天,产后可以休假128天。
- 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发放程序:
- 用人单位应当自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生育津贴的支付申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根据女职工生育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生育津贴,并发放给女职工。
4.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的发放不包含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发放给女职工后,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和工资差额退还给女职工。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请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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