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面临以下判决:

1. **经济补偿**:过错方可能需要给予无过错方经济补偿。这种补偿通常是基于无过错方因离婚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因素综合判断的。
2. **离婚判决**:如果过错情节严重,法院可能判决离婚。
3. **其他救济措施**:根据具体情节,法院可能采取其他救济措施,如限制过错方探望子女等。
关于婚内有重大过错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通常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综上所述,婚姻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面临经济补偿、离婚判决等惩罚,而婚内有重大过错通常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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