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二胎生育津贴政策与2019年相比,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以下是一些关于上海二胎生育津贴的基本信息:

1. **生育津贴标准**: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最多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 **发放条件**:
- 职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3. **生育津贴发放时长**:
- 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长与女职工产假天数相同,具体为:
- 顺产:98天;
- 难产:112天;
- 剖宫产:128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津贴计算方式**:
- 生育津贴 = 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5. **申请流程**:
- 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津贴申请;
- 单位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材料后30日内,审核并支付生育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可能会因不同单位和职工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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