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英文名字的书写方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 **首字母大写**:每个名字的首字母通常是大写的,而其他字母都是小写的。
2. **双名(或三名)**:许多外国名字是由两个或三个单词组成的。如果名字中有多个单词,那么每个单词的首字母通常都是大写的。
3. **缩写**:一些外国名字是缩写的,特别是那些由多个单词组成的名字。例如,"Michael John" 可以缩写为 "M. J." 或 "Michael J."
4. **连字符**:有些名字中包含连字符,如 "Elizabeth-Mary" 或 "Juan-Pablo"。在这种情况下,连字符两侧的单词首字母都应该是大写的。
以下是一些示例:
- **全名**:John Smith
- **双名**:John Michael Smith
- **缩写**:M. J. Smith
- **含连字符**:Elizabeth-Mary Smith
- **多语种名字**:José Luis García
记住,不同国家和文化可能有不同的命名习惯,所以这些规则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名字可能根据个人或家庭偏好以不同的方式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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