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所需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 婚姻证明(结婚证);
3. 要公证的财产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车辆行驶证等);
4. 双方共同签署的财产公证申请书;
5. 若涉及共同债务,还需提供债务证明;
6.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婚姻存续期间公证自己名下房产是否有意义:
婚姻存续期间公证自己名下的房产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意义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产权:通过公证,可以明确财产所有权,避免将来因财产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2. 保障隐私:公证过程相对保密,可以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3. 便于办理相关手续:公证过的房产在办理抵押、赠与、继承等手续时,可以更加快捷、方便。
4. 避免争议: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时,已公证的财产归属明确,可以减少争议。
然而,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公证费用:办理公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2.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殊约定的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考虑是否公证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婚姻存续期间公证自己名下的房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意义,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自身需求和法律规定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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