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所有权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和原则:

1.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这一条款,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姻法》第18条**: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或者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或者赠与个人等,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3. **房产登记情况**:在中国,房产登记在谁名下通常决定了房产的归属。但法律上强调,房产的登记仅作为证明权利的依据,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4. **夫妻约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进行约定,约定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那么应尊重双方的约定。
5. **《物权法》的规定**:房产作为一种不动产,其所有权需要依法登记。如果没有登记,房产的物权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所有权认定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情况:
- **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后偿还的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通常视为共同财产。
- **婚后购买**: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并在房产证上登记了该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可能属于该方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表明该房产是作为对双方的赠与。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进行判断。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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