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进行财产公证,尤其是针对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婚姻证明**: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如有离婚史,还需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3. **房产证明**:
-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登记机关出具的房产信息查询证明。
4. **财产证明**:
- 房屋购买合同、发票、贷款合同等与房产相关的财务凭证。
- 如有房产交易,还需提供房产交易合同、缴税证明等。
5. **公证申请**:
- 双方共同签署的财产公证申请书。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房屋的评估报告。
- 与房产相关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等。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公证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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