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婚姻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专门针对军人婚姻关系的法律。以下是该法律的一些基本内容:

1. **适用对象**:主要适用于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
2. **婚姻登记**:军人结婚应当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与普通公民结婚程序相同。
3. **离婚规定**:
-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异议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 **军人配偶权益**:
- 军人配偶有获得家庭经济支持的权利。
- 军人配偶在军人执行任务期间,有优先照顾的权利。
5. **军人子女抚养**:
- 军人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权,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
- 军人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6. **军人配偶再婚**:
- 军人配偶再婚,应当事先告知军人一方。
- 军人一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7. **违反规定的处理**:
- 违反军人婚姻法规定,侵犯军人婚姻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军人婚姻法的基本概述,具体法律条文和解释可能更为复杂。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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