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婚内给对方花的钱,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主要取决于这笔钱的性质和双方之间的协议。

1. **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的钱用于家庭生活或购买共同财产,如共同购买房产、家具等,离婚时这些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很难要求返还这些费用。
2. **个人财产**:如果婚内花费是用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支出,或者是一方单独为个人用途支付的费用,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
3. **双方协议**: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约定婚内财产分配方式,那么应按照双方协议进行。
4. **特殊情况**:如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以下情况,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 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家庭利益;
- 一方为了个人私欲或非法目的,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 其他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行为。
在打官司要求返还这些费用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笔钱的具体用途和性质。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据:
- 银行流水记录
- 购买物品的发票或合同
- 双方的协议或承诺书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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