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的生肖相克理论中,确实有“相克”和“相合”的说法。按照这种理论,不同生肖之间会有相冲相克的说法,但这些都是基于传统的民间信仰,并没有科学依据。

1963年出生的人是属兔,而1968年出生的人是属猴。在生肖相克理论中,兔和猴并不是特别相克的组合,但是也没有特别相合。因此,按照生肖相克的说法,他们并不是最理想的婚配。
然而,现代婚姻幸福与否更多地取决于双方的个性、价值观、沟通能力、生活习惯等多方面因素,而不仅仅是生肖。因此,即使生肖相克,只要双方愿意努力,也可以拥有和谐的婚姻生活。
重要的是,婚姻应该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尊重和爱的基础上,而不是单纯依赖生肖相克或相合的旧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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