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无效的申请可以由以下人员提出:

1. 当事人:即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他们自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 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 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如果他们与监护人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况,监护人可以代为申请。
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范围具体如下:
-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限于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他任何人不得成为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
- 利害关系人包括:
- 当事人的近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当事人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婚姻被非法剥夺特殊人群(如女方、军人)的结婚权利的。
- 婚姻中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情形的。
若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等请求权人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无效的情形时,也可以直接宣布该婚姻无效。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