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重婚**: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所形成的婚姻关系无效。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
- 也就是说,包括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等直接血亲,以及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旁系血亲在内的婚姻无效。
3. **未达到法定婚龄**:
- 中国法定婚龄为男22岁,女20岁。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4. **有特殊生理缺陷不能结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躁郁症等严重精神疾病,以及重度残疾不能共同生活的,婚姻无效。
5. **未按照法律规定登记**:
- 即使男女双方已经同居,如果未依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该婚姻也是无效的。
6. **受胁迫或被欺骗**:
- 婚姻法规定,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虽然撤销后的婚姻不再是无效婚姻,但这是一种婚姻撤销的情形。
7. **隐瞒重大疾病**:
- 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后另一方发现并要求撤销婚姻的,也可以请求撤销。
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婚姻的确认需要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婚姻无效的情形被确认后,该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撤销则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撤销后婚姻关系从撤销之日起恢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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