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二胎生育金的领取条件和生育津贴的政策如下:

### 二胎生育金领取条件
1. **户籍要求**:申请者需持有上海市户籍。
2. **生育时间**:生育二胎的时间需在政策实施期间,即2016年1月1日之后。
3. **生育证明**:提供合法的生育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4. **社会保障**:申请者需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 **连续缴费**:在生育前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
### 生育津贴政策
1. **津贴标准**: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
2. **发放时间**: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从生育之月起至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月止。
3. **产假时长**:根据上海市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二胎的产假为98天(含30天晚育假)。
4. **申请流程**:职工在生育后,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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