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以下是具体定义和情形:

### 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包括:
1. **不履行抚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如不提供生活费用、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等。
2. **不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如不提供必要的养老费用、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等。
3. **不履行扶养义务**:家庭成员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其他成员不履行扶养义务,如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不提供必要的照顾等。
4. **恶意遗弃**:在特定情况下,如家庭成员因个人原因将老人或儿童遗弃在街头、车站等公共场所,或者将老人或儿童遗弃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 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标准:
- **情节恶劣**:这是认定遗弃罪的核心标准,包括遗弃次数、遗弃时间、遗弃手段、遗弃后的后果等。
- **持续性**:遗弃行为通常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存在的。
### 关于离婚与遗弃家庭成员的关系: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被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处理是比较严厉的,不仅涉及家庭关系,也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如果遇到家庭中的遗弃行为,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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