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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不能用的字 广告中的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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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广告法中确实有一些禁止使用的字词,这些字词通常与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他人权益有关。以下是一些在广告中不能使用的字词或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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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绝对化用语**: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

2. **虚假宣传**:如“唯一”、“第一”、“独家”等。

3. **误导性用语**:如“立即见效”、“100%有效”等。

4. **涉及违法行为的用语**:如“非法”、“违法”等。

5. **涉及商标侵权的用语**: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近似商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关于商标侵权,以下是一些在广告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广告中不能直接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除非有合法授权。

- **使用近似商标**:即使不是直接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但如果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容易引起混淆,也可能构成侵权。

-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未经授权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也可能构成侵权。

在制作广告时,应确保广告内容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混淆的近似商标,并确保所有宣传内容真实、合法。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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