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COVID-19)的命名过程遵循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病毒命名委员会(ICTV)的指导原则。以下是命名过程的简要概述:

1. **发现病毒**:2019年底,中国武汉市首次报告了一种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随后该病毒迅速传播,世界各地的病例逐渐增加。
2. **初步命名**:由于这种病毒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SARS-CoV)和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有相似之处,因此被初步命名为“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 Novel Coronavirus,简称2019-nCoV)。
3. **病毒分类**:研究人员对病毒进行了基因测序,发现它与冠状病毒家族中的某个分支密切相关,这个分支被称为β属。
4. **正式命名**: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病毒命名委员会(ICTV)共同宣布,将这种病毒正式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简称SARS-CoV-2)。
5. **疾病命名**:随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这种病毒引起的疾病被正式命名为“COVID-19”,其中“CO”代表冠状病毒(Corona),“VI”代表病毒(Virus),“D”代表疾病(Disease),“19”代表2019年。
整个命名过程遵循了科学性和严谨性的原则,以确保全球卫生组织、研究人员和公众能够准确、一致地识别和讨论这种病毒及其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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