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中的彖辞,通常指的是《易经》六十四卦的卦辞和爻辞之后的解释性文字。这些彖辞分为两部分:

1. **上彖辞**:是对六十四卦整体意义的解释,通常认为是由周文王所作。
2. **下彖辞**:是对六十四卦中各爻的解释,传统上认为是周公所作。
至于“彖”和“象”,它们是《易经》中两种不同的解释性文字:
- **彖**:是对卦的整体解释,包括卦象、卦义以及卦辞的阐述。
- **象**:分为大象和小象。大象是对卦的整体象征意义的解释,小象是对各爻的解释。
关于“彖”和“象”的作者,传统上认为:
- **彖**:由周文王所作。
- **大象**:由周文王所作。
- **小象**:由孔子所作。
这些说法都是基于古代文献的记载和后人的解读,但具体作者的身份并没有确凿的历史证据。因此,这些信息更多地属于传统文化和哲学的范畴,而非确凿的历史事实。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