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军人婚姻法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军人的特殊规定。以下是一些军人婚姻的最新规定:

1.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 **军人配偶随军**:军人配偶符合随军条件的,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随军。
3. **军人离婚**: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 **军人配偶再婚**:军人配偶再婚或者军人提出离婚,军人一方有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给予军人3个月至6个月的军事行政处分。
5. **军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10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6. **军人配偶权益保护**:军人配偶在家庭中享有与军人平等的权益,军人不得因执行公务影响其配偶的合法权益。
7. **军人婚姻登记**:军人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适用本办法规定。
8. **军人婚姻纠纷处理**:军人婚姻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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