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是指某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在法律上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婚姻关系自始不成立。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婚姻无效:

1. **重婚**: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婚姻无效。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婚姻无效。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3. **未到法定婚龄**:根据《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4.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如患有精神疾病、重度智力障碍等,且在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5. **未登记结婚**:双方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婚姻无效。
认定婚姻无效的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2. **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确认婚姻是否无效。
3. **判决**:经审查,如果确认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
4. **公告**: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公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其法律效力自始不发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始不存在。此外,婚姻无效的认定和处理,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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