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抽签工作细则

一、目的
为了确保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住房分配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通过抽签方式分配住房的项目。
三、抽签原则
1. 公平原则:所有参与抽签的申请人享有平等的机会。
2. 公开原则:抽签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公正原则:抽签结果公正无私,确保住房分配的合理性。
4. 便民原则:抽签工作方便群众,减少申请人负担。
四、抽签组织机构
1. 成立住房抽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抽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抽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抽签工作。
五、抽签条件
1.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
2. 已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
六、抽签程序
1. 报名: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核材料:抽签办公室对报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者。
3. 确定抽签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和住房数量,确定抽签时间。
4. 抽签:在公证处监督下,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抽签。
5. 公示结果:抽签结束后,将抽签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发放住房: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抽签结果发放住房。
七、抽签方式
1. 现场抽签:在公证处监督下,由申请人现场抽签。
2. 网络抽签:通过互联网进行抽签,申请人可远程参与。
八、抽签纪律
1. 申请人应遵守抽签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3. 抽签过程中,不得干扰、阻挠正常抽签秩序。
九、监督与投诉
1. 抽签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2. 对违反抽签纪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附则
本细则由住房抽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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