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在我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全社区范围内均为禁止燃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区、办公区、商业区、学校周边等。
三、禁止燃放原因
1.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严重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
2.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影响社会和谐。
四、责任与义务
1. 全体居民应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2.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3. 社区居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举报。
五、执法与处罚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请广大居民、单位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社区环境,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环保的春节。
特此通知。
【社区管理部门】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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