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夫妻不和本身并不是直接导致离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夫妻之间因不和导致感情确已破裂,满足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重大的家庭事件,通常需要慎重考虑。
因此,夫妻不和不是直接导致离婚的理由,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且符合法定条件,夫妻是可以依法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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