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监狱和看守所的管理体制是明确划分的,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监狱看守所归谁管。

一、监狱的管理
监狱,全称为监狱管理局,是我国负责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是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场所。监狱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狱的设置、撤销和迁移,由国务院监狱管理局决定。
2. 监狱的经费、物资、装备等,由国务院监狱管理局负责保障。
3. 监狱的罪犯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等工作,由监狱管理局负责。
4. 监狱的警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等工作,由监狱管理局负责。
5. 监狱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由监狱管理局负责。
二、看守所的管理
看守所,全称为看守所管理局,是我国负责看守所工作的行政机构。看守所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关押、看管,保障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看守所的设置、撤销和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看守所管理局决定。
2. 看守所的经费、物资、装备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看守所管理局负责保障。
3. 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押、看管、生活、卫生等工作,由看守所管理局负责。
4. 看守所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由看守所管理局负责。
三、监狱与看守所的区别
1. 实体性质不同:监狱是执行刑罚的场所,而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2. 管理职责不同:监狱主要负责罪犯的改造、教育、劳动等工作,而看守所主要负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押、看管等工作。
3. 机构设置不同:监狱由国务院监狱管理局负责,看守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看守所管理局负责。
总之,我国监狱和看守所的管理体制是明确划分的,分别由监狱管理局和看守所管理局负责。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确保监狱和看守所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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