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五日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纪念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nternational Consumer Union,简称ICU)于1983年在此日成立。国际消费者联盟是一个非***组织,旨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促进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

选择这一天作为消费者权益日,主要是为了纪念以下历史事件:
1. 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讲,提出了消费者应有的四项权利,即:
- 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的产品和服务。
- 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充分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 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 诉求权:消费者有权对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提出诉求和索赔。
2.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在墨西哥城成立,旨在加强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
因此,每年的3月15日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提醒消费者关注自己的权益,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一天,许多国家和地区会举办各种活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知识普及等,以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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