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婚姻可撤销的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受欺诈**:一方在结婚登记时,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例如,一方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重大疾病、重大债务等。
2. **受胁迫**:一方在结婚登记时,受到对方的威胁或强迫,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结婚。这里的胁迫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威胁、精神威胁等。
3. **隐瞒重大疾病**:一方在结婚登记时,故意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而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由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婚姻关系将无法撤销。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关系自结婚之日起就不存在。如果婚姻关系被撤销,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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